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
近期,南京市交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中,发现有个别商家,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套装外地电动车牌照,进行非法销售。
调查中发现,销售人员在进行销售时,明确告知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无法办理南京正式号牌。但是上好外地牌照骑行时绝对没问题,就算拦到你,最多罚你20块钱,或者让你下来。”
交警表示,销售人员的这种说法,纯属避重就轻,欺骗消费者!
南京属于禁摩城市,在禁摩区域中,电摩、电轻摩同样不允许销售,套外地牌照销售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目前,非法商家已被警方带走调查,违规车辆被没收。而店里卖出的套牌电摩、电轻摩,将面临无法上路的麻烦处境!
现在,电动车交规越来越完善和严格,违规已经远远不是“处罚20元”这样简单。
未登记上牌的非标电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上路行驶,如果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扣留车辆!
而且,一旦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
如果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
如果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也将面临罚款、拘留等严厉的处罚。
千万不要以为处罚条例只是唬人的,来看两起案例:
案例一:
9月16日上午,江苏昆山,张某骑电动车经过柏庐路路口时,被交警拦下。
其驾驶的电动车被认定为普通两轮摩托车,且张某属于典型的无证驾驶。
最终,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11月8日,广西钦州,潘某因无证驾驶,且违规载人,被钦州市交警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随着电动车交规的普法力度越来越大,对无牌上路、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逆行、闯红灯一类的处罚定会越来越严厉!
消费者在购买新国标电动车时,一定要分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区别。切记,只有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上路时不需要驾驶证!
同时,时近年关,有关部门对电动车终端销售的检查,会越来越频繁,力度也会更大!
微资讯友情提醒,经销商在销售产品时,一定要先了解当地的管理政策,严格按规定销售电动车产品,切勿在禁摩区销售电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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