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宿迁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目标,制定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2条措施”、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工程,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企业权益保护 强化司法保障措施

“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做好企业走访调研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的司法诉求,通过建立常态化法企联络机制,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风险点,做好源头预防。”10月下旬,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飚带领调研组,深入该市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时强调。

为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升企业法治理念和抗风险能力,听取企业法律需求及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宿迁中院下发《关于加强联系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院领导、法官常态化联系走访企业,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引导企业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官走进民营企业,一方面向企业展示了法院创新型、智慧型办案的司法成果,”省人大代表、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惠芬感慨道,“另一方面,法官对企业未来发展提出的建议很及时、很有效,让企业明确发展中的潜在风险点,为未来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沭阳县某制品厂申请执行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181万元。沭阳法院于5月13日立案执行,经执行法官的多方走访和耐心沟通,仅用38天便将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真没想到这么快,一个月就把货款要回来了。我的工厂只是一家小的民营企业,那近两百万货款再要不回来,我这工厂也开不下去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保住了我的工厂……”沭阳县某制品厂厂长唐某在拿到全部执行款后,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以全力实现胜诉权益为目标,举全市法院之力对执行工作集中持续攻坚。”宿迁中院执行局局长崔永峰介绍,“宿迁市两级法院不断健全执行网络查控机制,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常态化开展涉企、涉金融执行专项行动,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涉民营企业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健全审判机制

“破产审判工作事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保障民营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8月1日,宿迁中院与市税务局共同签发《共建协作机制意见书》。

宿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破产审判法税联动机制。8月15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构建协调联动机制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次会议,宿迁市成为第二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地级市。

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或者“无产可破”的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缩短审判周期。完善破产管理人相关制度,指导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破产费用专项基金,保障破产企业及时清算退出市场。开展破产积案集中清理活动,对超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挂图作战、重点突破。践行“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审判理念,加大企业整合和资产重组力度,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产业转型升级。

2018年以来,宿迁法院帮助宿迁雅颜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能的企业恢复生机,通过引进两个百亿级的战略投资人,盘活宿迁翔盛系闲置资产20亿元以上,泗洪县容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18年度江苏法院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

聚焦市场主体需求 全力完善便民利民机制

司法服务,从立案开始。宿迁法院专门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立案窗口,由专人负责做好起诉企业的诉前风险提示和诉讼程序指导工作,提升涉企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质量和效率,努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无障碍”的诉讼服务。引导企业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缴费、阅卷查档、案件查询等。充分利用电子送达平台,营造便民高效的司法环境。

“宿迁法院以诉讼服务大厅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沿阵地,全面落实‘民营企业诉讼绿色通道’窗口的效能,力争‘不见面’‘只跑一次’的诉讼服务改革落到实处。”宿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学艳说。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新收涉企民商事案件17283件,当场立案率100%,其中网上立案32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当场答复率99.8%。

宿迁法院在民商事审判领域推进繁简分流全覆盖,各基层法院简案快审、难审精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宿迁中院于今年4月成立民四庭(速裁中心)办理简单案件,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大做强驻法院人民调解,推进律师特邀调解,联合市工商联建立涉企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效果。

“建立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是落实司法为民、便民的一大举措,有利于强化诉讼与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有效化解涉企业矛盾纠纷,从而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韩学艳副院长如是说。

1至9月,全市法院速裁结案32633件,占民商事结案总数的64.8%,诉前化解民商事案件2294件。

聚焦风险防范化解 营造安全有序融资环境

“请打击非法集资办牵头,市政法系统参加,集中研究我市非法集资形势、严打举措,要形成合力,坚决遏制犯罪案件增多、数额增大的问题。”日前,宿迁市委书记张爱军对宿迁中院报送的非法集资犯罪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建议作出批示。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宿迁市两级法院坚决把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制定实施促进金融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依法打击金融犯罪,开展职业放贷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民间融资环境持续净化,宿迁中院被评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1至9月,全市法院审结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犯罪17件,化解非法集资陈案115件,通过案件执行为全市各金融机构追回债权5.3亿元,33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49件。

南京市玄武区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协助法院执行中作虚假陈述被沭阳法院罚款5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被罚款5万元,最高法院网站、省高院微信公众号对该案例进行了转发。

宿迁法院强化对守法守信行为的保护,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制裁,通过司法审判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秩序。联合人民银行、信用办、银保监会出台文件,将11004人次纳入金融严重失信黑名单。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营造尊重生效判决、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虚假陈述专项整治行动,对110名个人或单位予以处罚。

“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瞄准重点环节和关键短板,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制度机制,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金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