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的光山县孙铁铺镇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经过十年发展,早已成为光山县产业扶贫“多彩田园”的示范性工程。
据光山县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负责人王绪平介绍,在农村,当家中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往往会通过口头协议把土地转给邻居或者亲戚种植。每年按照一亩地100元或者100斤稻谷的方式收租。不过若是遇上年景不好,因为都是邻里乡亲不好意思要粮要钱,但心里感觉委屈,长久以往易形成邻里纠纷。同时由于土地分散,耕作起来非常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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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2009年江湾村支部书记江世学结合本村情况,对照上级土地流转政策,为解决土地抛荒撂荒、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通过与村两委沟通思想、走访调研农户、座谈种田大户、党员、群众代表,成立了光山县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由村干部出面,将零散土地整合起来形成规模,使用权转包给种粮大户、种田能手。截至目前,已存入光山县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土地达3300亩,涉及580户村民,平均每亩地的租金约为一年300元,合作社已付给存地的农民年达99万元的“租金”。通过这种方式,成功带贫210户。
江湾村村民江辉全家5口人,共有8亩地。土地信用合作社成立之后,江辉将家里的8亩地全存到信用社,“我当时要求一亩地一年给200元就行了。毕竟之前我租给别人种,一亩地一年也不会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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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江辉同信用社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存地合同。在向合作社交地之后,江辉领到了一份《存地证》,并领到了合作社发放当年的2400元现金。这是他存地一年的“租金及利息”,对于这笔收入,江辉很满意。
王绪平说,农民存地的“利息”多少,根据所存土地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和肥沃程度来定,有高有低,由村民和合作社双方协商确定。一旦存地手续办完后,不管合作社能否将土地贷出去,每年都要固定支付存地的“利息”。
江世锋是江湾村的种粮大户,土地信用合作社成立之后,他立刻向合作社贷了300多亩地种水稻,贷地的成本是一年一亩地350元。“当时只签了一年的合同,我准备扩大种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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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世锋一直没有外出打工,此前他也曾向村民租过地。“以前都是口头协议,而且绝大多数是找亲戚朋友,要花时间到各户家里去商量,还要花钱‘做人情’,现在只要一天就可以了。”
“尽管价钱高一点,我还是喜欢土地信用合作社这种形式,因为有保障”江世锋说。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操作模式,正在避免一些私下租地可能带来的纠纷。“即便有些村民反悔想找我要地,我也可以不搭理了,因为我是从合作社拿的。”
江湾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既保证了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又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权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是对土地流转机制的新探索,对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无论是需要大面积土地的种粮大户的需求,还是想外出务工又放不开家中田地的农户的需求,或者是年纪大、身体弱、耕种不动的家庭需求,都能得到满足。保障了带贫的有效性、动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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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映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