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广州交警公布的一段视频引发网友们热议,男子因感情矛盾走进车流,女友劝阻反被肘击倒地。车辆驶过将女友撞飞身亡,男子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该宗刑事案件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据白云法院介绍,阿峰和小婷(均为化名)是一对情侣,两人同在一家单位实习。
今年4月15日晚,两人实习结束后相约吃宵夜庆祝,期间有说有笑。回程路上,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阿峰赌气故意走到马路中间,张开双臂迎向车流,要向小婷演示“如何被车撞”。
小婷走到阿峰身后,本想劝说阿峰离开机动车道,不料却被男友用右手肘击到胸口,倒退两步蹲在车道上。就在阿峰欲查看小婷情况时,一辆小轿车驶过, 瞬间将小婷撞飞,也将阿峰剐擦倒地。
不幸的是,小婷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由于阿峰在车行道内停留且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导致林某驾驶的小汽车与小婷和阿峰发生碰撞,造成小婷死亡的严重后果,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林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小婷无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阿峰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并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阿峰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阿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情侣间吵架或闹矛盾是正常的事,遇到问题要冷静沟通,互相给予理解,切勿冲动行事。尤其是年轻情侣,遇到感情问题易产生较强情绪波动,冲动之下做出危险行为,这不仅会伤害自己和身边的人,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组动图警示你: 马路上吵架害人害己
这些都是在马路上吵架引发的交通事故,有任何问题回家解决,千万别把怒火带到路上,更不要随意在路中逗留,否则,很可能会害人害己。
横穿马路的危害
从驾驶人的角度,机动车驾驶人上路行驶时,思维定势中已经形成了行人应该在街口处或人行横道线处出现,并因此放松警惕。如果在路上“突然冒出来”一个人,驾驶人极可能应对不及引发其他交通事故,如紧急刹车,造成后车追尾,猛打方向盘与其他车辆发生刮碰等。
从交通秩序的角度,违法乱穿马路使本该有序通行的车流发生混乱,并对其他人造成负面影响,引来跟风效仿,久而久之会逐渐形成人们对交通秩序的漠视甚至是抵触。
此外,在汽车驾驶过程中,司机应警惕视线死角。然而,不仅是司机,行人也应该了解和学习一下关于驾车时的视线死角问题,以便在日后的出行中加以防范,学会保护自己。
接下来,南法君再与大家分享几个驾车的危险瞬间,希望行人和司机日后能够留心提防,加以戒备。
瞬间1:近距离快速超车
忠告:在安全距离下转到左道,鸣笛,稍顿,加速至与前车平齐,稍作观察后再加速超过。
瞬间2:跟着大车超车
忠告:超车时一定看清来车动向,不要跟随大车超车,等大车超车入位后再行动。
瞬间3:后面大车紧跟
忠告:在同等距离和速度下,大车追尾的危险和伤害程度远远大于小车,如果不能和大车拉开距离,宁跟大车,而不要让大车跟。
瞬间4:通过视线死角
忠告:速度要慢,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全面观察。
瞬间5:遇修路不减速
忠告:提前减速并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患于未然。
马路不是“争执”的场所,
且抛开事故的责任不说,
对于行人而言,
无论出于任何理由,
一定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来源 咩事 交通事儿 龙海生活通
编辑 张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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