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对黄某等8人恶势力
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一案
进行了公开宣判
点击视频,观看现场审判情况:
黄某等恶势力具体犯罪事实
2017年11月,被告人黄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与被告人张某、李某等人合谋开设赌场,高息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后为索要赌场借款,以被告人黄某为纠集者,被告人王某某、白某某为成员形成恶势力,伙同被告人李某某,对被害人杨某某、李某采取拘禁、殴打、恐吓,对其家属进行滋扰、纠缠,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经营,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经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黄某、张某、李某、张某、刘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并提供场地、赌具、现场服务,涉案赌资达人民币150000元,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黄某、王某某、白某某、张某、李某某为索取非法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黄某、王某某、白某某、李某某随意殴打他人、以纠缠、燃放鞭炮、叫骂哄闹等方式恐吓他人,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为纠集者,被告人王某某、白某某为其他成员,经常纠集,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
一审判决如下
综合被告人黄某、王某某、白某某、张某、李某、李某某、张某、刘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等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编辑:十五|审核:蒹葭
素材来源:阎良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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