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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名下有套市区人民西路的商铺,20多年来租不出去,也卖不掉,送人也没人要,不仅如此,儿子因为这套商铺,连低保都被撤销了。”11月28日,78岁的市民林阿婆向温州晚报《看温州》客户端求助,希望能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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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好心买店铺
没想到事与愿违
林阿婆一家是市区人,她的儿子陈超近50岁了,因脑瘫导致下肢萎缩,成为重度残疾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
“本来儿子有低保的,一个月能领804元,可因为他名下有套商铺,连续两次被撤销低保。按照低保政策,名下有商铺的人办不了低保,至今还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林阿婆说,上世纪90年代,她的丈夫死了,亲戚们看她家可怜,考虑到她儿子陈超又身患残疾,就一起凑了4万多元,为陈超在人民西路群艺组团买下这套商铺,当时商铺很抢手,大家想着,陈超将来光靠收店租也能活下去。没想到事与愿违,还成了甩不掉的“包袱”。
林阿婆家的这套商铺位于人民西路群艺39-43号楼一层,距离小南门公交站只有300多米,距离开太百货也只有700多米,如此处在闹市区的商铺为何就租不出去,甚至还说送人也没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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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周围“冷清”
20多年才租出一年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陈超的亲属陈先生带温州晚报记者看了这套商铺,原来这套商铺所在区域的建筑结构比较特殊,周边的商铺和住宅形成一个“回”字形结构,这套商铺就在“回”字中心的一个角落,没有临街,“回”字中心的商铺大部分没开门,过道上停满了车,很少看到行人。
陈先生拉开商铺的卷帘门说:“你看,这商铺建筑面积8.72平方米,实用只有6.16平方米,连车都停不下,租给别人当仓库都没人要。”
他说,这商铺所在的商场本来是个鞋类批发市场,后来人民路商业形态调整,这套商铺失去了商业价值,只在上世纪90年代租出去过一年,拿了100多元房租,然后一直空置到现在,租不出去也卖不掉。
“既然不好卖,能不能低价出售?”林阿婆说,自己也想过把商铺低价卖掉甚至直接送人,可她找评估公司问过,就算“免费过户别人”也要照章纳税,商铺的交易税费高达商铺总价的13.4%,再加上评估费等手续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评估公司的人说,商铺周边10年没有交易记录,评估价不好做,如果参考人民路的商铺价格,每平方米价格要一两万元。”林阿婆说。
陈先生说:“我们到各部门了解过,按照政策,房子过户后,相当于陈超名下有了一笔交易,商铺评估价会被计入陈超的收入,发低保时也会有一定抵扣。”
监护人将其资产送人
在法律上不可行
关于林阿婆儿子的低保因商铺被撤销的问题,记者来到鹿城区蒲鞋市街道锦园社区。社区主任邓和英解释,她也很同情林阿婆一家的遭遇,低保政策是民政等部门制订并实施的,社区只是如实上报材料。
她介绍,前几年,虽然陈超名下有商铺,但社区工作人员在了解林阿婆一家的情况后,实地看过商铺,确认它无法出租和出售,对陈超一家实际上没起到生活保障的作用,他们向上级汇报,积极为陈超争取到低保,但这几年政策更加严格,陈超名下有商铺,按照政策无法纳入低保。
既然卖不掉,能不能通过赠予的方式,把陈超的商铺过户给他人?记者咨询了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陈一来认为,陈超作为脑瘫患者,相当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把他名下唯一的资产送人,在法律上不可行,“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需要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财产处分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林阿婆说,由于这商铺,他们还曾错过廉租房的分配,希望有关方面能帮助解决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