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5岁的陕西神木少女被6名未成年人逼迫卖淫、殴打至死。2019年9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神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2019年12月5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案件中的第一被告人17岁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五名未成年涉案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同时,6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591.3元,互负带赔偿责任。

陕西神木少女被迫卖淫致死案宣判!家属:经常半夜惊醒,女孩未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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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少女被迫卖淫致死案宣判!家属:经常半夜惊醒,女孩未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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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白某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贺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乔某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李某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杨某、白某鹤、张某豪、贺某、乔某国、李某伟法定代理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591.3元,互负带赔偿责任。

判决书称,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被害女孩王洋 资料片

女孩父亲:

涉案的几名未成年人家属从未打电话道歉

望追究涉案嫖娼人员的刑事责任

12月5日上午,被害女孩王洋的父亲告诉北青报记者,事发至今,涉案的几名未成年人的家属从未给他们打过一个电话道歉。他们已明确表示,放弃民事赔偿请求,希望严惩凶手

同时,王洋父亲希望追究涉案嫖娼人员韩某某的刑事责任

此前,据澎湃新闻报道,神木市万镇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2018年12月,万镇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曾收到神木市公安局下发的终止侦查告知书,内容为韩某某涉嫌强奸案,但经调查不构成犯罪,决定终止侦查。

该工作人员称,韩某某曾在神木市万镇镇人民政府工作过,但并非公职人员,而是临时工,“只是协管员”。韩某某2019年春季已离职。

据了解,案发后,韩某某被当地警方治安处罚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王洋父亲认为,女儿的死跟韩某某有直接关系。“韩某某教唆杨某等未成年人,让他们去学校给他找处女”。王洋父亲说。

被害女孩仍未入土为安

家属:一年多以来感到憔悴疲劳

经常半夜惊醒

从去年王洋遇害到如今,已过去一年多的时间。

12月5日,王洋的父母亲在提起王洋时仍不住叹气,他们称压力很大,半夜两三点常常惊醒,之后就很难入睡。目前,王洋的父母亲为了处理该案,一直没有工作。

今年41岁的王洋父亲说,“一年多了,主要是憔悴和疲劳,(精力)大不如从前。我妻子也因为生气,身体不好,”同时,他提起家中现状也感到无奈,“儿子以前跟女儿关系很好的,出去买什么都买两份,留一份给妹妹。现在女儿出事了,儿子在家里话也变少了,不爱说话了。”

提起女儿,王洋父亲连称她很乖。之前,妻子每天送王洋上学,白天做饭,晚上去KTV打工。虽然王洋在学校成绩中等,但她很乖巧,放学回来便写作业一直到十一点。“本来是没有手机的,后来孩子用了她婶婶的旧手机,加了学校的群,才认识的那些人。但我们一发现她玩手机,就把她手机没收了,没想到后来出了这事。”

目前,女孩仍未入土为安。王洋父亲称,一是因为殡仪馆的费用问题尚未解决,二是在等待法院宣判结果,希望应该受到惩罚的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来源:新民晚报

综合北京头条、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新京报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