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新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全警动员,深入林区加强巡查防控,并针对山火案件及时组织警力进行打击处理,12月6日,新丰县森林公安分局又成功侦破一宗违规野外用火燃烧杂草引发的森林火灾案件。
2019年12月6日00时25分,新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新丰县丰城街道新塘村旱塘山段发生山火,接报后,新丰县森林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民警通过现场勘查,确认该起森林火灾案件为村民朱某仪所为。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仪于12月5日晚上20时许,在明知严禁野外用火的情况下仍用打火机在丰城街道新塘村旱塘山段山脚下点燃杂草堆,导致森林火灾。经聘请林业工程师进行鉴定,过火面积为45.8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仪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朱某仪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为此,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民众:当前新丰县处于森林火险等级极高阶段,请自觉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共同保护新丰县的绿水青山。
见习记者/范永敬
记者/唐音
通讯员/陈志佳
【作者】 范永敬;唐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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