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现在国家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每年都有特殊的照顾,然而临渭区孝义镇什马村的任师傅却给我们反映说,他们家属于独女户,却领不到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金。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今天的节目。
近日,记者来到孝义镇什马村,见到任师傅,任师傅告诉我们,去年的时候,听说独生子女户可以申请扶助金,他就拿着他和妻子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手续,到村上进行了申请。
临渭区孝义镇什马村 村民 任晓牧:最后村上说我办不成,原因是我们孩子没有收养证。
任师傅告诉我们,现在女儿工作生活都在苏州,妻子平时在渭南打工,他则在家里忙于药材生意。他通过镇上村上了解到,扶助金每人每月100元,虽然在现在看来这笔钱并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但是也能减轻经济压力。
临渭区孝义镇什马村 村民 任晓牧:虽然这笔钱不多,但是日常生活中也可以买些油盐酱醋,也是起一定作用的。
要是能领到扶助金,等到他和妻子年纪大了,也能减轻孩子的负担。采访中,任师傅告诉记者,1992年9月,在女儿5天大的时候,他们与孩子的亲生父母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他和妻子对孩子进行收养。当时既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直到被告知扶助金办不了,他才开始有些着急了,今年6月,他还专门让村上开了份收养证明找过镇上理论,镇上的答复始终是:没有收养手续就办不了扶助金。这让他着实想不通。
临渭区孝义镇什马村 村民 任晓牧:既然国家给我发了独生子女证,我就想知道为啥我们拿不到补贴?现在要补办啥手续才能拿到补贴?
带着疑问,记者和任师傅一起来到孝义镇政府,镇上的计生干部告诉我们,针对农村独女户家庭,年满55周岁的独生女父母,经过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资格审查、区卫计部门审批等程序,每人每年可以领到1200元的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金。但是任师傅家的情况比较特殊。
临渭区孝义镇计生干部 薛丽:因为他们的子女是抱养的。他的女儿是1992年9月份抱养的,当时我们是按照一个政策,1992年4月份颁布了一个《收养法》,1992年4月份以后收养的娃就要有民政部门相关的收养手续。他们提供不出来,我们只能按照政策,没有给他们办理。
镇上的计生干部说,他们也是按临渭区卫生健康局的相关要求办事。在奖励扶助金资格审核中,针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属于收养的,独生子女户必须拿出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依据。随后,记者来到临渭区卫生健康局奖扶办,在奖扶办,我们了解到,按照《陕西省奖励扶助制度》关于“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认定”政策解释: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收养子女办过公证的,以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为认定依据;未办过公证但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由当事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加盖乡(镇、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予以认定。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子女的,以民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证》为认定依据。
任师傅的女儿收养于1992年9月,是在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直到现在任师傅也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提供不了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依据。因此,相关部门没法给他们家办理农村独女户奖励扶助金。那么,现在只是说任师傅办理不了扶助金,还是说他的收养行为就不合法.像他们家这种情况,能否办理收养手续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会继续关注。
记者:向博 高彬
编辑:唐蓉
初审:王 杰 扁育良 唐红萍
终审:军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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