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发布《致尚未办理社会保险接续退役士兵的一封信》。为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请你们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 等途径和方式,向身边符合政策条件的亲人(战友)转告:2019 年 1 月 21 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梳理个人 2019 年 1 月 21 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请务必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之前,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补缴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和办理手续,切勿错过申请时限。
一、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需提供安置介绍信(或录用工人审批表)复印件,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需提供自谋职业证(或自谋职业申请表)复印件。
5.异地社保缴费记录或缴费证明。在异地参保的,须提供异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临沂市本地参保的不需提供)。
二、申请受理单位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2.选择自谋职业和无法找到原安置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退役士兵,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1766287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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