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服务便民化,全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打通户籍业务办理的“最后一公里”,喀什地区公安机关不断提升户籍、身份证、居住证服务管理效能,继开通互联网办理身份证丢失补办、临时身份证申办、流动人口申报、居住证申领、出租房屋申报等服务项目后,现在喀什地区范围内推出“21项互联网户籍自助办理业务”。
Q:互联网户籍业务办理范围?
A:
1、依规收养落户;
2、县(市)内公租房或廉租房迁移落户;
3、县(市)内合法住所迁移落户;
4、县(市)内投靠迁移落户;
5、县(市)内迁移集体户落户;
6、户口簿损坏换领;
7、县(市)外夫妻投靠迁入落户;
8、县(市)外子女投靠父母迁入落户;
9、县(市)外父母投靠子女迁入落户;
10、县(市)外购房迁入落户;
11、县(市)外招录公务员迁入落户;
12、县(市)外招录事业编制人员迁入落户;
13、县(市)外技术型、实用型人才迁入落户;
14、新生儿(婚生)出生落户;
15、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落户;
16、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落户;
17、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18、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
19、死亡注销户口;
20、姓名(名)变更;
21、族别变更。
Q:互联网户籍业务申办流程是怎么样的?
A:
第一步:通过网页登录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xjgat.gov.cn)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登录办事大厅“户政业务”模块,选择办理地州“喀什地区”,点击相应需要办理的事项;
第三步:按系统提示要求逐项填写项目内容;
第四步:点击上传附件,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拍照并上传;
第五步: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准备好等待民警进一步核实,办理进度可在个人中心随时查看。
证件领取
21项互联网户籍自助办理业务中有13项业务核发的证件,除可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政务大厅户籍窗口领取外,还可以通过邮寄(邮件到付)方式领取实现“零跑次”!
Q:这13项分别是什么?
A:
1、依规收养落户;2、县(市)内公租房或廉租房迁移落户;3、县(市)内合法住所迁移落户;4、县(市)内投靠迁移落户;5、县(市)内迁移集体户落户;6、户口簿损坏换领;7、县(市)外夫妻投靠迁入落户;8、县(市)外子女投靠父母迁入落户;9、县(市)外父母投靠子女迁入落户;10、县(市)外购房迁入落户;11、县(市)外招录公务员迁入落户;12、县(市)外招录事业编制人员迁入落户;13、县(市)外技术型、实用型人才迁入落户。
有8项业务核发的证件需前往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实现“最多跑一次”。
Q:这8项分别是什么?
A:1、新生儿(婚生)出生落户;2、大中专毕业生返回生源地落户;3、大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迁入落户;4、参军入伍注销户口;5、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6、死亡注销户口;7、姓名(名)变更;8、族别变更。
其他类户籍业务,需前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1、为保证申报提交的材料附件清晰,拍照时室内光线要明亮,避免光线昏暗造成上传资料模糊不清,务必拿稳拍照设备,不要左右摇摆;
2、务必完整拍摄需提交材料,不要左右偏移;
3、实名认证时务必使用本人手机号码,便于随时查询办理进度和接收反馈信息;
4、不要重复提交同一事项申请,避免被系统查重退回;
5、申办事项进度可以在个人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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