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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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长在办公室被杀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戴晓满持刀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9年12月11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发布消息称,死刑判决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戴晓满于2019年12月10日被处决。

3月1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戴晓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供图

据此前报道,2018年7月9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杨某在办公室内被人故意伤害送医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分局披露,犯罪嫌疑人戴晓满原系温州大学后勤集团职工,5年前离职后开过出租车,也炒过股票、投资黄金期贷等,但都亏损。据戴晓满交代,案发前其曾数次向被害人借款未果,并曾请求被害人帮助解决其亲戚孩子就学问题但未如愿。当日上午9时许,戴晓满携带刀具来到被害人办公室将门反锁,又向被害人提出借款要求,被拒后发生争执,戴晓满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连续捅刺被害人。

2019年3月1日,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前院长被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戴晓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杨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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