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高明公安公布12月5日高明凌云山山火情况,系人为造成的。具体警情通报如下:

12月5日13时39分,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接到报謦,高明区富湾凌云山下三角塘水库附近发生火警,因风力较大导致山火在山林迅速蔓延。

接警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配合职能部门灭火,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全面调查取证。经初步调査,某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在起火点附近开展钻探工程引发山火。罗某权、贾某明、李某中等10名相关责任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均涉嫌失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 源:高明公安 编辑:林嘉泳 责编:王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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