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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省份针对这一政策已出台了地方性执行法规,但标准不一。
从今日(12月16日)开始,全国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北京高速公路收费站正在进行货车称重
该措施原计划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同时实施的还有统一按车(轴)型收费,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不过,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12月12日表示,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完工率达到100%,山西、天津、江苏、江西、山东、四川、陕西、甘肃等8个省份已经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12月16日,全国全面启动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据了解,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虽然提前至2019年12月16日,但货车按车(轴)型收费,还将按原计划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那么,如何判定货车是否存在超载行为?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对已办理ETC的货车,读取车辆OBU内存储的最大允许总质量数值,作为判定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
对于未办理ETC的货车,如果当事人可以当场提供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证明文件上标明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如果当场无法提供或无法验证证明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则按照目前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定,按同一轴数限定的最小值,作为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定图↓↓↓
不过,从实际执行层面看,关于货车最大总质量是46吨还是49吨一直存在争论。
有网友提供的现场执法视频显示,6轴双驱货车的最大总质量是49吨。
点击观看现场视频↓↓↓
但也有网友反馈,在部分省份,最大总质量为46吨。
实际上,各个省份针对这一政策已出台了地方性执行法规。
浙江:一次超限禁入高速,超限一吨罚款500元
据相关规定,11月1日后,有一次高速公路违法超限未处理的货车将被限制上高速。
此外,根据浙江省11月15日起实施的《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交【2019】183号)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山东:12月1日起,禁止超限超载车辆上高速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8时起,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湖南:一年内超限超载3次,将被吊销车辆营运证
根据12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中,第27条规定,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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