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已经正式实施。根据此法,随意焚烧垃圾,是要受到处罚的!为了宣传此法律的实施,减少人们触犯法律遭受处罚的风险,广西全州县全州镇人民政府已经组织人员在显眼的地方设置宣传牌进行宣传。

在全州镇公堂边村悬挂警示牌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在公路要道悬挂警示牌

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在显眼的林地旁悬挂警示牌

第八十二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水沟菜地显眼处悬挂警示牌

乱烧垃圾污染空气的人要注意了,遵纪守法少吃亏。

我们有许多朋友深受空气污染之害,以后有此法的保护,可能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做到有法可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