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级,其中又分A、B、C三个子类。其中A类是杰出人才移民,对申请人自身的条件要求较高;C类是针对于跨国公司的高管,由跨国公司为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是纯粹的受益人。

对于职业移民,移民局每年都会有相应的配。EB1每年的移民配额多达40000个。相对于申请人数而言,EB1的配额是相当充裕的,所以从项目政策公布至今,EB1每年的配额都有很大富余。EB1的类别中,根据符合条件的人数分析,通过EB1C方式获得绿卡的人数最多。

在诸多美国移民类型中,EB1C只针对特定人群,且优势极为突出。对于企业主、股东或者公司高管而言,如果等不了EB5的排期,又碍于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高标准,那么EB1C跨国高管移民或许是一个值得考虑的移民方案。

什么是EB1C?

EB1C是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类型(EB1)中的C类,专门为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而设立。跨国企业在美国成立一个新公司或者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作为中国公司的子公司,申请人以此子公司的高管身份,在子公司经营状况达到美国移民局要求时申请美国绿卡,帮助全家移民并享受美国的生活和福利。

EB1C申请要求

首先,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必须“跨国”,即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

其次,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

第三,EB1C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EB1C的项目优势

1、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无需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2、要求简单

申请人只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别职务即可,其他如资金来源、语言、年龄等均无限制。

3、无排期,无需等待

EB1C每年将近40000个名额,而申请人数远远小于此配额,所以不涉及排期问题。

4、没有劳工证要求

申请人无需办理劳工证,省时省钱又省心。

5、可反复申请至成功

EB1C是基于商业原因提出的移民申请,不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七年内可反复递交申请直至成功拿到美国绿卡。

L1A与EB1C的联系与区别

L1A是跨国企业把高管或技术核心人员调遣到美国子公司工作的临时签证,而EB1C是申请美国永久居民。一般情况下,客户都愿意选择先通过L1A工作签证来美国工作,然后再递交EB1C申请的方式来获得美国绿卡。

EB1C获批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美国移民局审理EB1C主要看两点:

一是“真实性”,即美国海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真实的;

二是美国公司的营业状况,组织结构以及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职位重要性。移民局在这方面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要申请人的商业正常运营且未来是有扩大经营的可能,移民局就可以给予其永居绿卡,反之,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如果经营不善或者企业设立不符合移民局标准,申请人就无法获得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