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陈法官为我们想方设法解决难题,真心感谢!”日前,涉及问题楼盘的55名申请执行人由部分代表将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给惠城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城区法院”)陈立灿法官,感谢法官为他们解决多年的纠纷。在65宗案件申请执行人满意的同时,企业也得以正常经营发展,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执行人负债多处置难

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惠城区富某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李某雄、刘某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惠城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本金5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被执行人李某雄、刘某妍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2年11月19日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是民营企业,其开发的房产华某居因资金问题成为问题楼盘,涉诉案件数量众案由多: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共数十宗,标的金额大。

承办法官陈立灿接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以经济困难、名下财产有纠纷为由未能履行。经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里有少量存款,法官立即扣划并支付申请执行人,并对申请执行人诉前保全查封的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惠城区下角菱湖华某居B1层有87个车位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置:拍卖成交得款1819120元以及剩余29个车位以拍卖底价1311600元以物抵债,共执行款项313072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此后,执行法官陈立灿又多次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将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惠城区下角桃某居6套未办理房产权的房产进行评估,但因上述房产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放水养鱼”案件妥当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房产华某居成为问题楼盘时间较长,相关业主多次向市、区等有关部门信访,但相关房产不具备验收条件而无法交付,也无法处置。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接访后,指示执行局务必想方设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有申请执行人看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案件及类型多,担心没能拿到执行款,考虑申请被执行人破产。执行法官陈立灿向其释法:如果被执行人被申请破产,企业倒闭,其财产仍未完善无法处置,更难实现债权。执行人遂放弃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因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房产是在建工程,需要资金和其他条件,在法官的多方协调下,企业得以经营发展,相关手续逐步完善,财产处置有进展。

今年3月13日,上述相关案件恢复执行。法官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6套房产,得款共300余万元。不过,由于还有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其他64宗案件申请执行人需参与分配,远不够分配。陈立灿召集申请执行人,听取首轮查封人以及其他申请参与分配案件债权人的意见,制作65宗案件的案款分配方案,债权人均没意见。法官据此将执行款分配给65名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惠州市华某置业有限公司得以继续经营,并表示偿还剩余债务。

12月13日下午,65名申请执行人中的55名问题楼盘业主派出6名代表到惠城区法院送锦旗,感谢法院和法官将涉及问题楼盘纠纷多年的案件妥善解决。

【记者】卢慧

【通讯员】陈曙涛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