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4点40分左右,普宁广太镇黄牙山路口,俩帮青年持械当街斗殴,现场监控拍下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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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画面可见,当时两帮青年各自骑着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随后双方在路口处停车下来开始互殴,其中还有青年手持铁棍、砖头等物体,现场一片混乱。大约10分钟后,双方便骑车离去。事发后,附近有群众见况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温馨提示
人与人相处产生矛盾时,应该理性克制,冷静妥善处置,千万不能采取以暴制暴、聚众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解决问题,否则将为打架斗殴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针对聚众斗殴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警方将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发现,严惩不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来源:普宁风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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