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11月11日至29日,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副主任杜小哲带队组成督导组,对全省8个中级法院、西宁市五区两县基层法院和其余七个市(州)部分基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和审判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省高级法院自去年6月率先在全国法院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以来,深入推进全省法院落实的司法责任制,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改革核心,开展以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实施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省法院构建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的常态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省高级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得到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和批示。今年年初,省高级法院向全省法院推广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做法,全省各级法院均已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出台监督管理制度,有效推动了司法责任制落实。

通过查阅资料,督导组对全省各级法院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履职情况表示肯定,对开展随机分案事先监督、“四类案件”事中监督、“三评查一审核”事后监督,案件审限管理、长期未结案件管理、案件质量管理、院庭长办案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同时要求全省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三评查一审核”和“院庭长静默式监管”为核心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促进案件质效不断提升。调研中,督导组指出了个别法院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指导监督作用发挥不好、院庭长监管浮于表面等问题。

杜小哲强调,全省法院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抓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做法,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意义重大,全省各级法院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围绕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管理三大职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开展,重点做好案件“三评查一审核”、院庭长“静默式”管理和“四类案件”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临近年底,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工作要求,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全面完成全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