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由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十个部门
联合制订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
正式出台!
新政于本月25日起实施
根据这个《若干意见》,加梯工作目前存在的一系列瓶颈问题得到突破。
其中包括——
本楼幢业主同意率从原来的90%降低到三分之二
取消“一票否决”
小区同意率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降低到一半
最高补贴从24万元增加到28万元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建设资金
同时,
业主之间应通过协商等方式 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
新政将于今年12月25日起实施。
《意见》指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提出的新工作要求,按照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的重点做好“老小旧远”相关工作的精神,加快加装电梯速度,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十部门联合提出了这一《意见》。
这十个部门是——
上海市住建委
市房管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
市水务局
市通信管理局
市公积金管委会
加装电梯的基本原则是——
业主自愿
政府扶持
社区协商
兼顾各方
依法合规
保障安全
工作目标是——
能加
愿加则尽加
快加
这项工作的推进机制,在坚持业主主体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分级负责,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街道(镇政府)将各司其职。
在加梯项目的实施中,《意见》明确首先要开展前期评估,对于居民提出加装电梯意愿的小区,街道(镇)应当委托建筑设计等专业单位进行可行性评估。
2018年7月,嘉定南翔镇古猗园路355弄小区加装电梯试点项目施工中。
本楼幢同意率降至三分之二
时下,业主共识达成难,是加装电梯工作的一大堵点。为此,《意见》指出,申请人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
■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经过半业主同意。
这两条,比原有规定中本楼幢90%业主同意且无明确反对,以及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都放宽了。
同时,文件也作出规定——
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居委会应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促成共识达成。
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加梯
《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
在政府资金补贴方面,房屋安全性专家论证费由公共财政承担,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
在提取公积金方面,业主可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
在配套工程方面,电力、燃气、供排水、通信等相关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加装电梯的配套项目实施,并优惠收取配套费用。
另外,今后市、区相关部门还将按照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一门式”集中受理审批,实施“一网通办”和“只跑一次”等举措,使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加装电梯手续办理目录
@嘉定市民朋友们,
加装电梯新政来了,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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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晚报、劳动报,编辑:陈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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