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尽量在wifi环境下观看视频!

日前,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虚假诉讼罪、洗钱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对姜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6名成员提起公诉。 经查,2009年下半年以来,姜某某以其公司为据点,在浦城县非法高利放贷谋取大量非法利益,拉拢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加入组织,逐步形成以姜某某为首,邓某某、陈某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季某甲等1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浦城城区多次有组织的通过非法强索高利贷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聚敛钱财,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浦城城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群众恐惧,形成心理强制,严重破坏浦城城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