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遇上难事,出面帮忙解决,那是仗义!可是现实生活中,“行侠仗义”时最好弄清楚情况,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帮,比如说“顶罪”!
12月11日凌晨4时33分许,来宾市武宣大队值班室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喝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武宣县鞍山路某酒店门前路段时发生事故,撞倒了路中的护栏。
驾车出事故后报警就立即“自爆”自己是酒驾的驾驶人,民警还是头一回遇到。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打算会会这名“诚实”的驾驶人。
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发现,肇事车是一辆车牌号为桂GLF5**的白色轿车,事故造成多节道路护栏不同程度的损坏,小车车头损毁严重。民警准备做事故调查时,一名男子张某上前称自己是该车驾驶人。
由于报警电话称驾驶车辆撞护栏的是一名女性驾驶人,而张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三缄其口,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带着疑问,民警一方面调取沿途监控寻找真相,一方面告诫张某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隐瞒事故事实为别人顶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在民警劝说并摆出大量证据后,张某才承认不是自己驾驶车辆,并拨打了一名杨姓女子的电话,让其赶紧来投案自首。
过了一会,真正的驾驶人杨某来到事故现场,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气。经询问得知,事发时杨某在某KTV喝了五瓶啤酒,随后驾车准备回家。最后,民警将杨某带往医院抽血送交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事发时路面照明及路况良好,一辆白色轿车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撞向中心隔离护栏。根据调取的监控录像及车辆行驶轨迹图像对比,证实了杨某就是肇事车驾驶人无疑。
12月12日,经司法机构鉴定,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3.0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武宣大队已对杨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杨某除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还将要赔偿道路中心交通设施维修费共计9120元。
近期,各种节日临近,聚会多酒局饭局自然少不了,广西交警在此提醒,为了自己及他人安全,开心之余千万不要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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