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钟祥城区禁止货车通行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钟祥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钟祥市人民政府决定,禁止部分货运车辆在钟祥中心城区路段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各类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货车、拖拉机。

二、禁行时间: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天候禁止通行。

三、禁行路段:钟祥城区东至龙北线、龙九线;南至西环三路;西至皇庄建设大道;北至王府大道北端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不含建设大道、西环三路、西环二路仅限空车通行)。

四、禁行车辆绕行线路:

(一)东桥、九里方向车辆驶往城北方向绕行九里街道→九五线、347国道→钟祥二桥→文集街道→钟祥大桥→皇庄建设大道→234国道。

(二)洋梓、长寿方向车辆驶往城南方向绕行皇庄建设大道→钟祥大桥→文集街道→钟祥二桥→347国道。

(三)旧口、柴湖方向车辆驶往城北方向绕行347国道→钟祥二桥→文集街道→钟祥大桥→建设大道→234国道。

(四)冷水、石牌、磷矿、双河方向车辆驶往城北方向绕行钟祥大桥→皇庄建设大道→234国道。

(五)冷水、石牌、磷矿、双河方向车辆驶往城南的绕行钟祥二桥→347国道。

(六)过境车辆倡导绕行武荆、襄荆、枣潜高速。

五、临时通行: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确需在上述禁行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可凭有关证明、证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六、禁行措施:交警部门安装电子警察进行拍照和上路巡查,对违反通行规定的,一律依法查处。

七、违法处罚:违反上述禁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项予以罚款和记分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钟祥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