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桓台县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城市低保户由每人每月526元提高到600元,这是城市低保户第13次提高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户由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5150元,这是农村低保户第12次提标。家住索镇刘家村的张深元,今年72岁,身体患有多种疾病,生活依靠低保金,原来每月享受低保待遇603元。“今年,俺的低保金涨了,一个月能领近700元,都是党的政策好啊。”张深元说。“每月近700元的低保金可帮了俺的大忙了。”张深元说,低保金并不是单纯金钱的补贴,更让他们体会到了很多贴心的政策扶持。“俺不但有了生活费,政府还给交了医疗保险,按照低保的标准能报销大部分,俺的生活宽裕了不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一直是县委、县政府最关心、最急于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桓台县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桓台”的着力点,通过争取上级扶持、财政拨款、社会筹集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民政资金注入力度,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干出特色,显出亮点。近年来,桓台实施的低保救助体系覆盖了像张深元这样的所有困难群众,让他们有了生活保障。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户2911户5126人,发放低保金322万余元。据悉,此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全面提标,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此次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标准的提高,使困难群众的受助面更广,让更多城乡困难群众受惠,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

来源:桓台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董兆云

编辑:伊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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