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格子铺”业主报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自2019年6月开始对西区、石岐、坦洲、沙溪四个镇区问题楼盘系列案件立案侦查。其中西区公安分局于2019年6月27日对西区乐8小镇项目立案侦查,石岐公安分局于6月28日、6月30日先后对德信项目立案侦查,7月30日对高德66、铂岸项目立案侦查,8月5日对星濠天地项目立案侦查,坦洲公安分局于7月26日对星悦汇项目立案侦查,沙溪公安分局于2019年9月16日对魅力东方项目立案侦查。 中山市公安局侦办的问题楼盘系列案件前期已经通过中山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了警方通告。其中西区公安分局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中山日报、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群发布报案公告;坦洲公安分局于2019年12月18日在中山日报发布报案公告;石岐公安分局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中山日报发布报案公告;沙溪公安分局于2019年12月13日、12月19日先后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中山日报发布报案公告。 截至日前,仍有部分业主未前来配合公安机关提供案件情况,为保障案件顺利开展,希望广大群众互相通传,请未报案业主在报案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到立案机关提供案件情况,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合法权益。
中山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2日
下附相关分局此前发出的公告
石岐区公安分局报案公告
2019年6月30日,石岐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博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对涉嫌犯罪的张某博、黄某雄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准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目前,案件涉及的石岐区地王及星濠项目、德信新天地项目、铂岸项目、高德66项目尚有部分业主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准确认定该案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及各业主的损失情况,请尚未报案的业主于2020年1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合法权益。
报案方式:方式一:到石岐区公安分局各所属派出所报案,其中地王及星濠项目所属宏基派出所,德信新天地项目所属莲峰派出所,铂岸项目、高德66项目所属悦来南派出所。方式二:将报案材料邮寄至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区公安分局,并注明“格子铺报案材料”(收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花园东顺街27号 邮政编码:528400)。
报案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以下书证复印件: 1、购买合同; 2、商铺产权证复印件; 3、承诺投资商铺收益的相关协议(即经营管理合同或不动产租赁合同); 4、开发商的宣传资料; 5、支付凭证(包括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单、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发票、收据等); 6、与开发商或中介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包括微信、QQ等聊天截图); 7、公证、交税资料; 8、其他书证材料。
咨询电话:0760-23188075
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区分局 2019年12月19日
西区公安分局报案公告
2019年6月27日,西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博等人涉嫌经济犯罪立案侦查,并对涉嫌犯罪的张某博、叶某旻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准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目前,案件涉及的西区黄金广场乐8小镇项目尚有部分业主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准确认定该案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及各业主的损失情况,请尚未报案的业主于2020年1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合法权益。
报案方式:方式一:到西区公安分局所属烟洲派出所报案。方式二:将报案材料邮寄至中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烟洲派出所,并注明“格子铺报案材料”(收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翠沙路20号烟洲派出所,邮政编码:528401)。 报案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以下书证复印件: 1、购买合同; 2、承诺投资商铺收益的相关协议(即经营管理合同或不动产租赁合同); 3、开发商的宣传资料; 4、支付凭证(包括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单、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发票、收据等); 5、与开发商或中介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包括微信、QQ等聊天截图); 6、公证、交税资料; 7、其他书证材料。
咨询电话:0760-23187900
中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2019年12月17日
沙溪公安分局报案公告
2019年9月16日,沙溪公安分局依法对周华东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对涉嫌犯罪的周华东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准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目前,案件涉及的沙溪镇“魅力东方”项目尚有部分业主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准确认定该案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及各业主的损失情况,请尚未报案的业主于2020年1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合法权益。
报案方式:方式一:到沙溪公安分局隆都派出所报案。方式二:将报案材料邮寄至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隆都派出所,并注明“格子铺报案材料”(收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兴工路63号,邮政编码:528471)。 报案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以下书证复印件: 1、购买合同; 2、商铺产权证复印件; 3、承诺投资商铺收益的相关协议(即经营管理合同或不动产租赁合同); 4、开发商的宣传资料; 5、支付凭证(包括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单、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发票、收据等); 6、与开发商或中介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包括微信、QQ等聊天截图); 7、公证、交税资料; 8、其他书证材料。
咨询电话:0760-23189856
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 2019年12月13日
坦洲公安分局报案公告
2019年7月26日,坦洲公安分局依法对吕某伟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对涉嫌犯罪的张某博、黄某雄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准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目前,案件涉及的“星悦汇”项目(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南坦路66号金山城凯都大厦一二层)尚有部分业主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准确认定该案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及各业主的损失情况,请尚未报案的业主于2020年1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合法权益。
报案方式:
方式一:亲临或委托他人(出具委托书)到我分局金斗派出所报案。
方式二:将报案材料邮寄至坦洲公安分局金斗派出所,并注明“格子铺报案材料”(收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潭隆南路6号,邮编:528467)。
报案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以下书证复印件: 1、购买合同; 2、商铺产权证复印件; 3、承诺投资商铺收益的相关协议(即经营管理合同或不动产租赁合同); 4、开发商的宣传资料; 5、支付凭证(包括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单、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发票、收据等); 6、与开发商或中介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包括微信、QQ等聊天截图); 7、公证、交税资料; 8、其他书证材料。
咨询电话:0760-86652574
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分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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