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椒江区公共场所“红黑榜”管理制度》(椒卫监〔2018〕3号),现公布2019年第四季度椒江区住宿、美发美容等公共场所“红黑榜”及撤销“红黑榜”名单。

红黑榜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

《椒江区公共场所“红黑榜”管理制度》(椒卫监〔2018〕3号)

管理对象

辖区内住宿、美发美容、游泳、沐浴场所经营单位。

评定标准

公共场所“红黑榜”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纳入“红榜”名单:

1.量化分级管理中被评为B级以上的单位;

2.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政府或上级部门表彰的;

3.在日常监督、监测中均符合卫生要求的;

4. 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受到表扬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列入“黑榜”名单:

1.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批准证明文件的;

3.不服从监督管理、拒不整改的;

4.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5.发生严重卫生安全事故,在行业内或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来源:椒江发布

请联系:1580576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