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市医保、税务部门获悉,为了更好地促进城乡居民参保,经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共同协商,并提请上级相关部门同意,特将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期限延长至2020年2月25日。从2020年2月26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功能将关闭,逾期无法进行缴费。

据介绍,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自今年9月启动以来,原计划缴费时间到12月25日结束。为确保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按照上级要求,12月24日,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关于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督促广大城乡居民抓紧时间缴费。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不区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金额统一为每人250元。在此,市医保中心提醒,新参加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尽快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提出参保申请,并向税务部门缴费。

续保人员可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多元化方式直接进行缴费,主要途径包括:微信及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等协作银行的手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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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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