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网友都看过,也转发过《洋节,再见!国家终于出手!》这篇文章。讲述的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于“情人节、复活节、愚人节、万圣节、感恩节、圣诞节”等西方“洋节”,由党员干部带头,再也不能糊里糊涂过这些西方的洋节。
然而,这一切没有瞒过团团这双火眼金睛。团团 发现这些信誓旦旦的谣言,依据的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然后对该《意见》进行歪曲理解和错误解读。 团团找来了《意见》,在第12条找到原文表述是: "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 没有一句提到要抵制洋节,反而在《意见》第2条中提到: "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在第3条中提到: "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 《意见》在基本原则上的表述非常清楚,比如:"把握……方向"、"坚持以……为导向"、"鼓励和引导……"。 《意见》整篇没有只言片语出现"禁止……"、"坚决打击……"、"严厉惩处……"之类字眼。 从中可以看到,通篇贯穿的都是原则、方向性的指引和要求,没有公权力要强力干预的意思在里面。 经核实,《洋节,再见!国家终于出手!》系对《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行歪曲理解和错误解读。 近年来,每到圣诞都会有一些抵制的声音。其实早在2014年,就有多起抵制圣诞的新闻。在温州,市教育局禁止学校举行圣诞活动;在西安,一高校强制学生平安夜看孔子宣传片。 优秀传统必须弘扬,传统节日不能忘记。但是,弘扬传统文化并不意味着要盲目排外。 时至今日,圣诞节已不再仅仅是一个宗教节日,它已逐渐演变成了全球性的娱乐狂欢节日。特别是在较为世俗的中国,大多数人根本不会去考虑圣诞节的宗教属性,商家借圣诞营销,青年借圣诞娱乐,各方其乐融融。这样的圣诞节,并不会阻碍我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根本没有抵制的必要。
节日是人民为适应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共同创造的一种民俗文化,庆祝节日是民间自发的活动。一个民族的文化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每一个节日都是世界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如果用强制手段阻止人们过某个节日,很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特别是青年人,在圣诞节既不违反法律又不违背道德的情况下,禁止他们过圣诞反倒会激发他们的逆反心理,越阻止,效果可能越差。而在实际上,禁止人们庆祝某个节日是不可能做到的,即便公开庆祝不被许可,私下的庆祝也无法杜绝。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很强的包容性。五千年来,我们既在传承坚守自己的优秀文化,也在不断吸收借鉴其他文明的优秀成果,我们的文明因此历经数千年而不衰。古人尚有包容之心,今人更要文化自信。 历史上,周边国家受中华文化影响而形成汉字文化圈;近年来,我们的文化影响全球,我们的节日传遍世界。文明交流是双向的,长期以来我们也在不断吸收借鉴其他民族文化。与其抵制圣诞,不如海纳百川。记住,我们是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们要有坚定的文化自信。
转自:蜀山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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