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家居讯 张华12月20日下午,好太太(603848,SH)发布公告称,12月1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文简称“决定书”),因去年4月未及时披露董事会通过的2.15亿元购买房产的相关议案,违反信披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好太太及董秘周秋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决定书全文:

据了解,信披违规源于2018年4月13日,好太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拟出资2.15亿元购买房产的议案,该笔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9月18日在对上交所有关公司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相关交易事项。

广东证监局认为,好太太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此,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好太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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