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购买香烟红酒,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6起典型问题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马关县篾厂乡党委书记马正跃违规补助干部职工通讯费问题

2015年4月,马正跃安排工作人员与中国移动公司马关分公司签订了《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协议》,违规补助干部职工个人通讯费108300元。在2017年11月全州开展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期间,未如实报告违规补助干部职工通讯费的问题。

2018年5月,马正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麻栗坡县供销社主任罗正科、分管财务工作副主任田茂才违规发放职工目标责任奖问题

2016年2月,罗正科、田茂才召集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重复发放14名干部职工2015年度目标责任奖共计42720元,罗正科、田茂才分别领取3360元。另外,罗正科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8年5月,罗正科受到记大过处分,田茂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退回原渠道。

广南县八宝镇纪委原副书记黄治远、农业技术推广站职工彭显江违规接受吃请问题

2018年3月19日,黄治远、彭显江在接访八宝镇板幕村委会龙俄村小组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期间,在八宝镇大坝食宿山庄,接受包括被反映人在内的有关人员的吃请。

2018年4月,黄治远受到通报问责并免去八宝镇纪委副书记、委员职务,调离纪检工作岗位;2018年5月,彭显江受到通报问责。

西畴县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秦明佑因履职不力导致违规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秦明佑在担任西洒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西洒镇人民政府3次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共计2750元,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共计545元。

秦明佑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砚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普俊德因履职不力导致违规报销燃油费问题

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普俊德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以公务用车紧张为由,经班子会议研究后,同意干部职工使用私车出差下乡,并按照1元/公里的标准报销燃油费,共计报销燃油费和过路费41453.30元。

普俊德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普俊德受到通报和书面诫勉问责。

麻栗坡县猛硐瑶族乡党委书记张传健因履职不力导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猛硐瑶族乡在2016年召开乡党代会、人代会和2017年召开乡人代会期间,除正常安排代表的一日三餐外,还安排与会代表夜间吃烧烤共计消费5950元。

张传健作为乡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张传健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来源:昆明信息港、文山州纪委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文山多人被处分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1

广南县者兔乡党委书记农嵋麟、党委副书记、乡长陆贤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者兔乡政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支付烧烤费用43910元,用公款报销违规接待费用31193元。农嵋麟、陆贤轶作为者兔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9年11月,农嵋麟、陆贤轶分别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2

丘北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孙树金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丘北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党支部对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组织不力,导致单位14名同志对组织生活会态度不端正、应付了事,出现会议材料雷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等问题。孙树金作为丘北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9年8月,孙树金受到通报和书面诫勉问责。 3

麻栗坡县铁厂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永国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5年至2017年,铁厂乡政府采取限额以下招投标的方式,实施了整乡推进、新增债券资金及兴边富民资金工程建设项目31个,其中有16个项目中标总价为786.4万元,合同总价为841.5万元,合同价高于中标价55.1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王永国作为铁厂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9年11月,王永国受到通报和书面诫勉问责。 4

丘北县平寨乡党委书记林金聪等3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丘北县平寨乡政府机关及部分站所在公务接待和日常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以各种名义违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平寨乡党委书记林金聪、乡党委原书记李飞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李会春作为平寨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工作不严不细,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2019年7月,林金聪、李飞分别受到通报和谈话诫勉问责,2019年5月,李会春受到通报问责。 5

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李达翠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

2015年7月,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及香烟、红酒共计4872.90元在公务接待费、办公用品费中报销。李达翠作为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核把关不严,落实监管责任不力。 2019年9月,李达翠受到通报问责。 6

马关县夹寒箐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国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截至2019年6月底,马关县夹寒箐镇农村危房改造推进速度缓慢,危房改造不彻底,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后仍居住危房;个别工作队员在开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入户调查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代农户签字等问题。王国明作为夹寒箐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不细不实,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2019年8月,王国明受到诫勉问责。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