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甘肃省高速公路局发布关于8座、9座小客车ETC设备信息变更的公告。8座、9座客车由2类客车变为1类客车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于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客车,自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请车主务必在2019年12月底前办理完变更手续,逾期车辆仍按2类客车标准收费。

甘肃省高速ETC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兰州到天水举例:“变换车型后,以前8座、9座车是按二类车来收费的,每车次按0.55元每公里来收取,修改车型以后就会按0.35元每公里收取。兰州东到天水南原来8座、9座按二类车要收154元,现在改型之后只需要98元就可以了。”

变更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车辆范围为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的小客车用户

变更车辆所需证件:车主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原件。需要变更的车辆请前往原办理网点进行车型变更。

咨询方式:甘肃高速服务热线12328或0931-8529861;甘肃省高速公路局官网ETC在线咨询;各市(县)区合作银行及自营ETC办理服务网点。

来源:甘肃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