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是国内卫生和健康领域中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和广大医疗人群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近两年来,豫医会也关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过了多次审议,这部卫生领域“基本法”如今也有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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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第四次审议。社会办医、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院前急救、弱势人群健康、心理健康等热点问题在这一最新版草案中得到体现。

卫生领域的“基本法”

一直以来,我国健康卫生领域一直缺少母法,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起草一直备受关注。2014年12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召开立法工作启动会议,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按照计划安排,围绕立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大量的专题调研论证、专项课题研究等多方面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初步征求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于2016年底,形成初步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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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草案共十章一百零二条。明确提出,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要以人民为中心,并重申了中央确定的“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也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可以说是卫生领域的“基本法”。

村医转正问题将有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当中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但是豫医会还是比较关注基层医生、村医群体的相关内容,在此次审议中,村医转正问题被提出,未来这一问题将会受到法律保障。

此次草案进行到四审,四审稿提到,建立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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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四审稿提出,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按照审议内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空间将迎来重大发展,县乡村三级上下贯通,村医不再是“一干就是一辈子”,按照相应的选拔机制,有能力的乡村医生将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和更优厚的待遇。

让乡村医疗的职业发展活起来,才能让基层医疗队伍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乡村医生的前景变得更加多元和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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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近几年豫医会亲身感受到了基层医生待遇的提高,这种提高不仅展现在收入和补贴方面,还有身份的认同方面,我们一直认为基层医生、村医是百姓健康的守卫者,只有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基层人们的健康才能得到保障!因此,我们更加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能尽快出台实施,让村医面临的各项问题都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