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为申请贫困生补助金私自刻印政府公章,这样的雕虫小技能蒙混过关吗?近日,经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鼓楼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洪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悉,2016年10月,被告人洪某某为申请贫困生补助金,在福州某大学宿舍通过淘宝购物平台下单私刻了“某某市某某镇人民政府”的印章,于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使用该枚印章加盖在福州某大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申请贫困补助金,并且申请到两年共计5000元的补助金。经鉴定,该枚印章系伪造。

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洪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鼓楼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傅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