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消息,日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涉黑团伙,“黑老大”高杰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其余被告,均获得有期徒刑。
据悉,12月23日的庭审中,高杰等涉黑团伙被告人数高达49人,深圳市中院审理查明,1995年左右,高杰为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辅警,后被辞退,来到原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龙泉酒店看场,之后陆续纠集被告人饶知清,赵军杰,熊孝勇等人在原龙华镇一带争勇斗狠,为非作恶,并通过笼络同乡,招纳“小弟”,聘用员工等途径逐步发展为龙华当地的恶势力团伙。此后,高杰团伙在与其他团伙势力范围的争斗中,砍伤当地颇具盛名的被害人张永光(绰号:大力士),树立了在龙华一带的非法权威和强势地位。
尔后,又纠集整合“同道”曹洋(已亡),陈长军(已判决)等黑恶势力,打击以“安徽生”彭育生为首的竞争对手,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陈志海,饶知清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高自民,赵东方,曹川俊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组织结构较为稳定,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在龙华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生活具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高杰团伙,共涉及命案一宗,故意伤害,绑架,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10项罪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罪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高杰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41.5万元,判处饶知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5万元,其余47人,其中1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余26人获刑1年4个月至20年不等,并处不等罚金,罚金总额733.3万元。
高杰犯罪团伙的末日,也印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真理,自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几年来,深圳已打掉龙岗,宝安等多个明显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有效地震慑了黑恶犯罪,有效地净化社会不良风气,有效地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有效地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我们也为司法机关再一次雷霆出击,铁腕惩恶,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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