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局深入开展第五期“筑篱”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查处两起涉烟案件。
(网络配图)
当天上午,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南安市局稽查大队、城关二所联合打假办在南安市溪美街道开展打假巡查,当巡查至溪美街道崎峰社区时,发现涉嫌违法当事人郑某正在搬运卷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牡丹(软)、中华(硬)等牌号的假烟60条,案值12250元。
当天下午,该局城关二所执法人员又 在南安英都镇洪某经营的烟酒商店中查获“利群”“云烟”等品牌假烟、走私烟40条,案值7569.92元。 据悉,年关将至,该局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第五期“筑篱”卷烟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加大打假打私和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卷烟生存空间,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和良好市场秩序。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12313。
来源:泉州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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