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是交通法规中经常见到一种惩罚措施,我们都知道机动车在一个周期当中累积扣12分的话将会吊销驾驶证,如今这种形式也将出现在医疗行业当中,豫医会发现前不久辽宁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公布了相应的记分标准,对扣分机构将进行取消评级、注销营业执照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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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医疗缺乏规范

辽宁省此次发布《通知》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

近几年来,基层医疗的发展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但是也发生了不少医疗事故、事件,其中很多都是在基层诊所等医疗机构中出现的,比如本月就发生了婴儿在云南省母享镇卫生院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后出现水疱等症状,最终进入ICU救治的事件。之前还有在诊所拔罐导致伤残、在诊所输液导致死亡的事件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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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都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依法执业的意识,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因此辽宁省此次对医疗机构进行积分制能够很好地规范基层医疗执业行为。

可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和驾照扣分机制不同,医疗机构的校验期分为1年、3年两种,所以累积记分也不同,在《通知》中规定,对于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如果一个周期内记分大于等于12分,对于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如果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大于等于25分,那么就将取消该机构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管理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对于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大于等于18分的医疗机构(校验期1年)、累积记分大于等于60分的医疗机构(校验期3年)将会进入暂缓校验期,也就是整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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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

2年内不得申请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已通过等级评审的医疗机构,登记机关应报告批准其等级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医疗机构等级警告或降等级处理。

如果在暂缓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再次出现《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情形之一的,则认定其不能通过校验,按照相关程序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取消评级、注销许可证,可以看出此次对于医疗机构的管理还是十分严格的,需要相关负责人提高自身的医疗执业意识,避免出现被注销的情况。

这些情节直接扣12分

既然有扣分那么就有相应的扣分制度,在医疗机构当中出现不同的违规情节将会有相应的扣分项,最高扣12分,最低扣2分。

哪些行为会扣12分呢?

①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放射事件、传染病疫情等),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者隐瞒、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 由于医疗质量、医疗行为、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过错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③ 抗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④ 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