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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通讯员 陈卫锋

“米高梅”是美国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之一,麾下电影诸如《乱世佳人》《绿野仙踪》《魂断蓝桥》以及007系列被观众熟知。

深圳市米高梅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米高梅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仅将企业字号变更为“米高梅”,还以“米高梅”“MGM”以及相关雄狮标识于中国各地授权第三方开办米高梅影院。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这一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叫停深圳米高梅公司的一切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两位原告各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近年来,深圳米高梅公司为攀附宣传,在与“米高梅”全无关联的情况下,广泛使用“米高梅”相关标识和域名在中国各地授权第三方开办米高梅影院,在影院装潢、会员卡、电影票、海报等使用了侵害两原告权利的“米高梅”“MGM”及雄狮图案。

同时,深圳米高梅公司还注册、使用相关域名网站用于宣传、开拓影院加盟业务,且在宣传中假借米高梅集团商誉实施了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被美国“米高梅”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米高梅”在娱乐业领域特别是在电影业内具有很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属于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被告在没有任何授权及关联关系的情况下使用相关标识和域名,足以引人误认为其与米高梅集团及两原告间存在特定联系,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被告在其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办公场所明示或暗示其与米高梅集团及两原告存在授权许可或其他特定关系,已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除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外,还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两起案件的赔偿数额,由于原告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知名度较高、被告侵权恶意明显、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等因素,认定原告诉请金额并无不当,遂予以全额支持。

承办法官杨捷表示:“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经营大可放心,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中华老字号’,还是‘好莱坞老字号’,如果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查明其相关知识产权确实受到了侵害,都将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予以平等保护、严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