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也就是下周三实施,新的土地管理法有诸多的变化,其中与农民利益更息息相关的变化之一就是征收农村土地也有了限定条件,必须是基于公共利益,而且对公共利益也给予了明确限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除了规定基于哪些情况才可以征收农民土地之外,还对补偿做出了重新规定,由原来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修改为区片总和地价,这样保证了同一区域同地同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比如原来郊区农民的耕地由于补偿不能超过年均产值的30倍,而年均收入也许只有2000元,那30倍也只有6万元,而附近的非耕地则由于房价的原因可能要60万元一亩,这一规定的改变打破了这一限制,对农民获得补偿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一个突破。

如果你遇到了征收问题,请仔细查阅《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电话与楹庭律师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