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消防界
近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规则全文请点击下方图片查看。
消防新规发布背景
现如今,商业综合体已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据《2019-2021中国城市商业综合体大数据与商业决策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商业综合体带动的零售消费市场规模已经达到36.6万亿元。
预计2021年,城市综合体带动的零售消费市场规模将突破47万亿元。但是因其建筑规模大、人流物流密、火灾扑救难等风险,火灾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始终是主管部门消防综合监管重点。
这一年来,随着机构改革进程,消防综合监管职责发生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关建筑防火技术内容予以调整,也在情理之中。
专家解读: 最严的消防新规
对照消防法规和以往文件要求,最新的《规则》减少了建筑防火技术内容,修改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标准,增加了部分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提出更为严格建筑防火技术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细化了消防演练内容和标准。整体呈现制度设计者倾于严管的取向。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那些比较大的变化。
1、大型商业综合体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
这一条,调整大型商业综合体定义,范围亦随之扩大。
2018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定义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按照最新的《规则》,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未作扣除处理。
2、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无证要重罚,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增加了部分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规里没有规定
- 增加了产权单位有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
- 增加了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
- 增加了保安人员了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的职责
- 总面积大于10万㎡的商业综合体,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
- 消防救援机构参与企业消防演练
- 微型消防站可能至少设置2个
- 大于50万平方米的特大型商业综合体要设置专职消防队
- 餐饮场所严禁使用甲、乙类液体燃料
- 严禁吸烟、烧香、燃放烟火等明火
- 宣传条幅广告牌应采用不燃难燃的材料
- 停用消防设施要设立醒目公告提示
- 消防控制室和商户要建立双向的信息联络沟通机制
审核:韩俊鸿 | 编辑:王辰龙 | 版式:王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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