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至14日在南昌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建洋同志辞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居国屏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余静春同志辞去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黄喜忠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黄喜忠同志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通过了1名副市长任命,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议案,补选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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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建洋同志辞去南昌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30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建洋同志辞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喜忠同志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12月30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黄喜忠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静春同志辞去南昌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30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余静春同志辞去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居国屏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30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居国屏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9年12月30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喜忠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 命:

郑 琴同志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雪艳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 虹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 勇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羊忠民同志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李 霞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新民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振川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国庆同志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