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段老师体罚学生视频流出,引发社会公众关注并热议。据媒体报道,事发浙江温州龙港市第五小学,视频显示,一名中年男老师在课堂上对小学生进行教育,错误地使用了体罚手段。

视频出现几段画面,该男老师先是手持一把塑料戒尺,在窗边对一名学生进行抽打。接着该男老师用手拧另一女生的脸部,拉着女生衣服,直接摔倒在课桌旁,继续从课桌一路拉扯到讲台,动作粗暴。然后该男老师还用塑料尺子猛力抽打桌面,发出啪啪的响声,视频中的不少小学生被惊吓得纷纷抱头躲在课桌下。最后显示,该男老师又抓住另一女学生的腿,头朝下,狠狠抱起来不停摇摆,整过过程持续6、7秒,这一切都在学生众目睽睽之下进行。

12月29日17时许,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对外通报,称经过龙港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查证,该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属实,已对当事教师停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组织心理专家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上个月,司法部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有网友表示,小学生身心还没成熟,自制力差。学生平时课堂开小差搞小动作不认真完成作业常有的事情,课后吵架打架现象也不少见。孩子需要管教,但是老师管理方法不能过激,孩子也有自尊心,这样孩子害怕,天天心情紧张还怎么安心读书,更多可能会产生恐惧心理,希望老师多一点耐心、爱心、责任心!如果孩子确实调皮犯错误,是需要老师进行教育管教,适当地进行批评、罚站或写检讨惩罚,作为家长,是十分赞同这种做法。

为避免过度体罚,《规则》也规定了禁止情形,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不得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不得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不得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不得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为何有法律的约束,教师体罚学生的显现仍然屡禁不止呢?一时间,广大网友对此事议论不已。

网友一:“我看这个视频都害怕,何况孩子们在现场亲临,这个老师也太可怕了,孩子幼小的心灵怎么能承受,他的这种状态让我觉得他崩溃加变态,跟孩子发他个人的邪火,已经不配做教师职务了,太吓人了。”

网友二:“这不是正常的惩戒,这是疯子的发泄,这样教出的孩子能爱学习?只能是对学校深深的厌倦和恐惧,根本教不出好孩子,学会的除了暴力就是厌学。”

网友三:“教育孩子就应该严格,现在的孩子都太调皮了。以前私塾的老师体罚更厉害,但那时候所有人都支持老师,棍棒之下出人才。”

老师对学生的教育本应是知识学术上的传授,但是有的时候老师教育方式可能过于偏激,会对学生体罚。教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也是违法行为。体罚是我国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多项法律都明令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论教师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都不得实施这种手段。对于体罚学生并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师,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给予行政、民法、刑事处罚。

该名老师体罚过当吗?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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