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信阳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年近60的大爷,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时,不慎撞伤了一个男孩,但老大爷却想要直接“开溜”,却被男孩邻居孙女士拦住,随后不服气的大爷对孙女士多次辱骂,而女士则骂不还口,随即拨打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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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报警之后没过多久,意外的一幕出现了,由于情绪过于激动,老人突然趴在地上,对此孙女士解释道,“我看见了也不敢上前扶,也不知道他什么情况,然后我就打120,只是120抢救没抢救过来。”就这样,一个汽车撞人的大爷,由于自身情绪管理失控,气急攻心,猝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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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是这样一场闹剧,却还有后续,就在孙女士被要求到警察局做笔录期间,大爷的家人还对他进行了辱骂、恐吓、殴打,最终导致了轻微的脑损伤。不仅这样,大爷的女儿还把孙女士以及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认为是他们的疏忽大意导致了事情的发生,甚至要求索赔40万,并要在小区内求张贴道歉书至少30天。

当然,法律还是站在了公平的立场上,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本案做出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大爷气急猝死的事故责任,更大归因还是自身,与旁人的正义拦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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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事件原委在网络上流传后,网友也一致表态认为,法院做得非常正确,不能让老人倚老卖老,应该查明事情真相,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不过细细回想,在这件事情中,由于事发地点在小区,而且又有众多围观人员,所以孙女士才能够被“无罪释放”,如果事发地点换在其他地方,又缺少目击证人的话,那么孙女士的处境,就会艰难的多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挺身而出,拦下撞到小孩的老人,做法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也要顾及方式。因为人的年纪越大,身体状况肯定会愈发不稳定,心理与身体的承受能力都会下降,所以争执也要看情况。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争执不下来,那么应该第一时间录像的同时,寻找事发地点有无其他目击证人,再说报警,找外援的情况。因为,有些事情一旦处理不好,那么真的很容易会让人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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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如今的社会现状下,越来越多的老人开始“倚老卖老”,他们似乎拥有着更多的“话语权”,或者说,会有更多人考虑到他们的情况,而且他们确实也受不得过多刺激。虽然这件事当中,法院并没有判处孙女士以及物业,但是如果在当时的情况下换一种处理方式,那么老人也不会突然猝死,事后也不会再发生那么多的事情了。所以,虽然目的都是一样的,处理方式不同往往结果也会不同。毕竟死者为大,意外结局并不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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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院驳回老人家属的“碰瓷”索赔,这一点的确是一大进步。当年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的话题,引发巨大争议,不可否认,社会上的好心人还是居多数,只是无法保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能否伸出援助之手,还是值得商榷。如今,法律站在了更贴近民意的一侧,对于胡搅蛮缠的老人,以及坐地起价的家属,我们的回应只有三个字: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