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合称为“婚”,婚字拆开为“女”、“氏”、“日”三个独体字。大意是,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过日子,就结合为“婚”,俗称--结婚。

若是“女”、“氏”、“日”第一次在一起结合过日子,也称“新婚”,离异后再结合,称为“再婚”。

“日子”两个字解释为:在一起结合了,就会有“子”,只有夫妻俩,没有孩子,都不能叫做“过日子”,只能叫做过家家。

《说文》对“娶”字解释如下:“娶妇也,从女从取。”而为“取”的含义是“捕取也。”如果把“婚”和“娶”两字联系起来,就可以想见在古代社会,至少在一段时期内,存在着用武力劫掠或者暴力夺取它族女子以得伴偶的现象。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场景:一族的强壮男人,趁着夜色,去抢另一个部族的成年女子成婚,如果抢婚成功,就趁着夜色抱得美人归;就算没抢成,也可以夜色为掩护,溜之大吉。

所谓“伙婚”则是指同一个部落的所有男子以另外一个部落的女子为妻。也就是说:“我的父亲的兄弟皆为我父亲,我的母亲的姊妹皆为我母亲。”历史上有名的娥皇女英共侍一夫的典故其实是“伙婚”的典例。事实是娥皇女英嫁与了舜、象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