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在线(刘自轩 寇明亮 通讯员 吕锋林)2020年的第一天,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交警大队神垕中队按照上级平安守护工作要求在该辖区内进行巡逻。巡逻途中查获了一起驾驶证实习期驾驶报废车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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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上午10时55分,禹州市交警大队的民警巡逻至侯饭325省道389公里鸠山镇官寺村附近时发现了一辆悬挂豫KL31**号牌的五菱面包车,基于对面包车查处的敏感性,巡逻民警拦下了这辆车进行检查。由于驾驶人李某无法提供这辆面包车的行驶证,巡逻民警只好通过中队值班室综合警务平台查询该车的信息,看到查询结果,巡逻民警立即把李某控制了起来。原来,豫KL31**号车牌实际车辆是一辆白色起亚牌轿车,而这辆面包车明显是套用了其他车辆的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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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民警把李某带至中队进行了询问,据李某交代,这辆面包车是李某于2019年9月份花3000元在禹州市顺店镇一个二手车市场买的,购买这辆车的时候车上没有车牌也没有手续,但是李某为了图便宜觉得自己上下班开一下也没有多大关系就买了下来。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在顺店镇南袁庄一个废品收购站里看到了一副车牌,就拿来按在自己的车上了,殊不知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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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某驾驶的这辆面包车已于2018年公告牌证作废了,所以,李某还实施了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第一百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李某将面临驾驶证注销和吊销和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

在此,禹州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临近年关,请安全合法上路行驶,确保过上一个平安年,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