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圈圈消息:12月31日,洪洞县部分购买恒美华庭的业主前往售楼部讨说法。事情缘由是:恒美华庭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业主们,而业主们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收房,故前往售楼部讨说法。

业主们向开发商提出如下问题:

一、为什么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前10日没有通知验房或者发出延迟交房的通知,是不尊重业主还是觉得没必要?

二、确定交房日期(要开发商负责人书面签字),为什么3号楼要等到2020年6月30日交房?

三、根据洪洞环保部门下发的停工通知,公示停工日期,便于业主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施工方因何而延误工期?

四、恒美华庭的楼间距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五、关于入户防盗门的问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是否属于工程设计缺陷?

经过业主们一上午和开发商负责人的沟通,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2020年1月6日给出业主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