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使用中,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党群机关参公人员使用的也是行政编制,管理方法和个工待遇和公务员是一样的。承担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中的参公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个人待遇也是参照公务员。其他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管理类执行职级工资,医疗卫生、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职称工资。

同等条件下,总的来说,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一样,无论是晋升机会还是个人工资待遇、福利都相对较好,其次是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后才是管理类事业人员。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一样,执行的是职级工资待遇,有公车补贴、年终奖等,收入较高。职务晋升可以选择公务员岗位,也可以选择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长时间得不到提拔任用,还可以执行“职级并行”,提升个人待遇。使用事业编制的参公人员,在绝大多数地区,是和使用行政编制的公务员自由互通的,可以在公务员岗位自由转任,部分地区有限制。但在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机关承担,除行政执法外,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只有极少数可能随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原已经登记的参公事业人员,保留身份与待遇,等待进一步改革。

医院、中小学校等执行职称工资的事业人员,在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情况下,其个人待遇和同等条件的公务员基本持平,甚至从发展前景和工资待遇、绩效上,专业技术人员更优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毕竟公务员岗位的领导职数有限,相对来讲,职称待遇更容易提升。假如都是本科学历,一个考上了公务员,一个考上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十年后,考上公务员的最多也就是个副科级待遇,能被提拔的是极少数。但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考评聘上中级职称的机率会更高,个人待遇不会比公务员差。

管理类事业单位或者是普通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在体制内是最低的。和公务员相比,没有公车补贴,长期得不到提拔任用,也没有“职级并行”可以享受。和执行职称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相比,工资待遇更低,晋升机会更少。事业单位一般都是行政机关的服务机构,其社会地位也略低于行政部门。随着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其工作稳定性也比不上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