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经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同意,自2020年1月2日起,在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视高街道、青龙街道、高家镇、贵平镇、锦江镇)实施工业用地类的不动产登记,其余类型的不动产登记暂继续由彭山区、仁寿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办理机构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工作,具体承办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性工作。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不动产登记范围包括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上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事项。

三、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眉山天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1楼(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8号)

四、不动产办理时限

不动产登记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我中心承诺办理时限为: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时办结,其余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原由彭山区、仁寿县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证明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合法有效,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状况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特此通告。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来源:眉山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