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14时30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年度最新一条执纪审查消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日,有媒体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信息发现,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总计通报执纪审查中管干部20人、省管干部408人。
对比发现,2019年通报执纪审查的中管干部数量与此前两年基本持平,但通报执纪审查的省管干部数量大幅度增加。
● 从数据上看,2019年的反腐败成绩单引人注目,反映了当前反腐败力度仍然没有放松、反腐败工作仍然按照既定目标推进、高压反腐态势仍然保持,由此查处的中管干部、省管干部这些“关键少数”干部数量仍然保持高位并呈现增长态势
● 2019年反腐败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精准反腐;二是强化标本兼治;三是深化基层反腐败
● 中央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党内法规制度,为整个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着力建立健全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法律体系,推动制度反腐、法治防腐
紧盯关键少数没有放松
查处省管干部数量上升
李怀柱被查时,已经退休3年有余。
身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的李怀柱,一直在教育系统工作,是教授、高级工程师职务。
履历显示,李怀柱19岁就参加工作,改革开放后考入山西矿业学院学习,毕业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学校担任教师。
2000年12月,李怀柱走马上任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一职,次年升任学院党委书记。
随后几年间,李怀柱先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任上短暂过渡,接着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担任党委副书记、院长,直至2016年5月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李怀柱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前一天,“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赵全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被通报执纪审查的首个领导干部,是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正厅级)包洪建,时间是2019年1月2日。
2019年7月,包洪建被“双开”。两个多月后,他因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等罪,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9年首个被查的中管干部,则是中国科协书记处原书记陈刚,被通报执纪审查的时间是2019年1月6日。10个月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刚受贿一案,他被指控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亿余元。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通报信息统计:
在中管干部方面,2019年总计通报执纪审查20人,与此前两年持平(2017年通报执纪审查中管干部18人,2018年则是23人)。
在省管干部方面,2019年总计通报执纪审查408人,与此前两年相比大幅度增加(2017年是221人,2018年是354人)。
2019年通报执纪审查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达62人,是此前两年通报执纪审查数量之和(2017年9人、2018年15人)的两倍多。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称,观察上述数据,首先要关注一个大背景,那就是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这个背景决定2019年的反腐败工作不同于此前年份。
将重点领域作为突破口
确立反腐败工作大格局
李怀柱被查的同一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晓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陶晓峰接受审查调查,意味着2019年因涉腐被执纪审查的金融单位领导干部名单再增加一位。
据统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总计通报执纪审查32名金融单位领导干部,其中,中管干部3人,中央一级及省管干部29人。
涉腐的金融单位领导干部的来源,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机构等。
庄德水认为
2019年的反腐败工作,中央是以重点领域为反腐败工作突破口,以点带面撬动整个反腐败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
我国在重点领域推进反腐败的另一个体现
是深挖涉黑涉伞腐败
2019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通报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的执纪审查信息,直接点出其“在担任太和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涉嫌涉黑涉伞腐败”。
整个2019年,总计有6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而接受审查调查。
建立健全监察法律体系
树立中国特色廉政自信
2019年,多部党内法规颁布实施
1月1日,修订后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始实施,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
1月3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印发实施,以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7月,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
9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此外,《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颁布实施。
(图文来源:法制日报)
主编:唐嘉艺
编辑:于新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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