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曹顺海 德州律师

在有些刑事案件中,即使辩护律师庭前对被告人进行了多次会见,就庭审的辩护策略做了充分的沟通,取得了一致,但仍然会有被告在庭审中突然改变认罪态度,或者突然翻供的情况。

其中有一种情况是被告人在公安局阶段、检察院阶段、法院开庭前一直不认罪,但是庭审中突然认罪,就需要辩护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冷静面对,科学处理。

我的做法是要求法官暂时休庭,停止法庭审理,申请单独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协商交流辩护意见,查明突然认罪的原因,取得一致。

如果查明被告人确实是自愿认罪,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 在排除冤假错案的前提下, 应该立即变更为罪轻辩护,放弃对无罪辩护,争取从轻量刑结果,让被告人得到最轻的刑事处罚。

如果是因为法律以外的原因,被告人因某种非正常压力违心的做出认罪(比如因担心亲属安全替其他人扛罪、因对其他被告人的恐惧不敢说真话),要立即向法庭说明情况 ,律师仍应该坚持无罪辩护。

被告人并非专业人员,他可能只是觉得自己做错了,所以“认罪”,但不一定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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