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末先生,理性·深刻·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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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内,新年的第二天晚上晚自习,一名17岁的学生手机被一名老师没收。

该生两次到办公室,没收手机的老师都不在。

第三次去办公室时,出事了。

学生施暴,致另一名老师(姓周,55岁)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看着太令人揪心。

以前读书的时候(尤其是小学),总有一部分学生是非常皮、非常冲的,老师批评的时候往往不服。

在农村,那个阶段的教育,老师拿着鞭子狠狠抽捣蛋的学生,是经常的事情。

而最“血气方刚”的学生也有反抗的时候,能当场跟老师干起来。

但是,如果谈杀人,那是万万不敢想象的。

那是互联网还没有普及的时代,我们既无法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但同时也少去了互联网负面、有害信息的影响。

学生再坏也就是田里偷点果子、挖点作物,本性其实都不坏。

我们谈现在的青少年,其中一个避不开的词语,就是早熟。

这既包括情感层面,也包括对于社会的认知。

种种便捷的渠道,可以让他们轻而易举地与学校之外的世界接轨。

而这种接轨,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这恐怕就包括“暴力”理念的传输、包括未成年伤人事件的传播和影响,甚至直接地就是学生杀老师事件的传播和影响,以及那两方面极重要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不会判死刑;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负刑责。

“懂法”是重要的,可怕的是只是一知半解,并且将其不足当成了空子,然后就去钻这种空子。

这一点早有事例证明,以前我写过一个例子:

2014年,北京石景山。
四个少年因手头没有钱,都表示要想办法弄点钱花。
有人提了一句:
“咱们要做就做个大的,反正咱们都是小孩,没到18岁,法律会从轻的,不能判死刑。”
于是他们开始计划犯罪。最终绑架了一名16岁的同学,向其家人勒索150万,并将其残忍杀害。

我这么描述,不是为了否定互联网时代的价值。

而是指出在这种信息轰炸中,部分青少年们确实可能存在的心理偏差。

而为了不让这种偏差积累到最终变成魔鬼,就必须有力量对他们进行矫正和引导。

这当中两个地方是责无旁贷的:家庭和学校。

最重要的必定是家庭。

但是很多时候,家长在教育中是缺失的。

很多人的想法其实跟病人家属的想法很像:我把ta送到学校,你就必须把ta教好(病人家属:我把病人送到医院,你就必须把ta治好)。

但很明显,学校跟医院一样都不是万能的,老师跟医生一样都不是神。

家庭引导的缺失,让青少年的心理从一开始就失去了稳固的基础,这种偏差靠家庭以外的力量比较难“矫正”。

此外,必须注意到,该案中学生是单亲家庭,单亲家庭比双亲家庭在子女教育上可能还更加弱势一些。

而学校方面,能发挥最大作用的,应该是专业的心理辅导。

但在成绩几乎是唯一导向的评判体系下,对“问题学生”进行特别的专业的心理疏导,既费力费时间又不讨好。

对于学校/老师来讲,这就成了一件极其边缘的事情。

对“问题学生”花以心思,完全不如把这份心思花在那些正常的学生身上。

因为后者是看得见成效的,也是与“成绩追求”的目标相统一的。

所以,在学生性格、心理、价值观塑造最关键的时期,专业的心理辅导同样是缺失的。

对于大部分学校来讲 ,“专业的心理辅导”全不如“希望时间赶紧过去,这个人毕业走了就好”来得实在。

当偏差积累过了临界点,魔鬼就释放出来了。

而在这种时候,被针对的老师就几乎没有招架之力。

一方面是因为突发性。

另一方面则与教师们受到的教育相关。

教师会被教导:要好好教学,要关爱学生,要有师风师德……

但是几乎没有一门课,教老师,如何应对可能存在的学生行凶的突发情况。

这导致的后果就是,一个学生如果积累了很多的怨气,甚至出现了与老师对抗的情况,ta可能带来的后果仍不被重视,而等到真正犯下罪恶时,一切也无可挽回了。

简言之,在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面前,自上而下的整个系统,对老师的保护力度是不够的。

可是,站在一线的是他们,就如同站在医疗第一线的是医生一样……

整个事情最确定的两个点,对比何其强烈:

1.一位老师(这个老师,甚至可能与手机没收的事情无关)被杀死了。

2.17岁的嫌犯不会被判死刑。

惋惜是深刻的,愤怒却可能无力。

-END-

图源:网络